01劳务派遣用工,究竟是“谁的人”?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简单的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相应的劳动和民事法律责任。
02劳务派遣用工,和人力资源外包是一回事吗?
解析:人力资源外包和劳务派遣这两种业务在税收规定上给很多人的感觉都是差不多的,但是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完全是两回事!
区别1: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人力资源外包指企业将其人力资源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办理人员招聘、档案管理、落户、社保开户、发放工资、培训等工作,类似于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派过去的是“人”,人力资源外包包的人力资源的“活”,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我是劳务派遣公司,你们公司活多干不过来了,让我把一些劳务派遣用工派到你们公司工作,也就是说我们公司派人去你们公司干活了,去了不管干啥活,去了给你们公司招聘员工、做推销员,做仓库保管员都可以,本质上我是派过去的是“人”,我提供的就是“劳务派遣”的服务。
如果你们公司没有人力资源部门,委托我公司来帮助你们人员招聘、社保开户、新员工入职培训等等,那这个时候,我公司做的就是“人力资源外包”的工作,并不派人到你们公司上班,属于经纪代理服务,签订代理合同。
区别2:对于开票税目来说,两者也不同:劳务派遣为: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外包为: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
区别3:关于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劳务派遣是以劳务派遣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员工办理登记并缴纳;人力资源外包是发包企业以自己名义为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登记,由人力资源外包企业代为发放。
03劳务派遣用工增值税税率及账务处理
1、一般纳税人全额6%或差额5%
(1)全额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式,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计算销项税额,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即一般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按从用人单位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1+6%)×6%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上需要全额列收,不得以全部价款减去支付的工资、保险等之后的差额列收。
(2)差额5%: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按照差额征税的方法,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增值税销售额,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差额部分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或者全额按5%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选择差额计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5%)×5%。
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上依然需要全额列收,只是差额交增值税。支付的工资、保险等金额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扣减。
2、劳务派遣:小规模纳税人全额3%或差额5%
(1)全额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全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开一张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
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全额方法的,会计处理上需要全额列收,全额缴税。
(2)差额5%:可以采用差额征税的方法,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差额征收的,仍需要全额列收,差额缴税,支付的工资、保险等金额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扣减,对应的征收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