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对于中资企业,通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以及由企业自拟的包含债务人与债权人基本情况、外债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核心信息的借款方案。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时间等重要条款,若合同为外文,需要提供中文译本。还需提供《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和《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外商投资企业除了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需提供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复印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需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对于投资性公司,需提供资金用途实需的证明材料。向境外个人借款则需提供境外个人护照复印件,台湾同胞则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办理方式
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有明确的办理流程。企业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评估自身条件,并准备齐全申请材料。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申请报告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等内容。企业还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是否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外债发行人凭备案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债资金流出流入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