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垃圾清扫许可证,也称为重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是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等作业活动所需的法定凭证。
一、重庆涪陵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3、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4、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二、重庆涪陵申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注册登记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验资证明材料;
4、机械设备配备情况说明;
5、提供固定办公和机械设备停放场地的相关证明;
6、企业的作业技术、质量、安全生产和监测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重庆涪陵等地申请城市生活垃圾清扫许可证的条件和材料,如在办理过程中缺少一些办理条件,我们可提供一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