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所必须取得的法定资质。以下小编将介绍重庆市南岸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材料。
一、重庆南岸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类别、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禁止性要求: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重庆南岸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经营场所外设置(包括自有和租赁)仓库的,提交仓库地址、面积、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布局说明文件或委托贮存协议;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提交自动售货设备合格证明、放置地点、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公示方法等材料;
4、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在线核验,不需提交);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6、《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7、反映经营场所面积、房屋结构、门窗及通道、设施设备布局的图纸及文字说明。
通过以上知识您可以更加了解在重庆南岸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材料,如果还有更多想要了解的细节,欢迎随时咨询,祝您创业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