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农户都在农村地区建起了养殖场,发展起了养殖业,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建设房屋、高铁、高速公路等需要,很多田地等开始征收拆迁,其中也有养殖场征收拆迁的情况。由于我国对环境的重视,很多禁养区的养殖场也都面临着拆迁。
农村养殖场拆迁关系养殖户重大利益,这时相关部门会给予养殖场主人一定的补偿款。而补偿款的多少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一方面需要根据各项政策来确定补偿标准;另一方面,还需要事前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来的确认。
1、土地补偿
土地补偿是针对养殖场占地的补偿。占地补偿的标准和普通耕地补偿的标准相同,一般在几万元左右一亩。养殖场的土地,如果是养殖户自己的土地,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那这个补偿应该归养殖者本人所有。但如果养殖户是租用的土地,那土地补偿应该归原土地承包者所有(有相关协议合同的除外)。
2、地上附着物补偿
养殖场拆迁中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相关厂房、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用电、用水和环评等的处理设施,都属于补偿范围,是不可移动补偿。对于这部分补偿,一般需要与拆迁方协商、评估确定。
其中还包括牛、羊等动物的相关情况来评估确定。这一项补偿需要考虑养殖的畜禽类数量,按照实际存栏禽畜的种类、数量和大小进行补偿。
3、厂房补偿
如果建设的厂房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比如是在养殖用地或者设施农用地上建设的厂房,并办理了环评等相关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养殖场来进行评估,并且按照当地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公平的补偿。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指从拆迁开始,到养殖户搬到另一个地方恢复生产的时间,因拆迁而造成了养殖场无法持续经营所带来的营业损失补偿。一般是按月支付,总计六个月,这部分补偿一般会要求养殖户提供营业流水、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资料,具体的补偿金额根据所提供的材料来评估确定。
5、搬迁费
对于养殖场内搬迁的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均属于搬迁费。养殖户们还会根据养殖场的设备、剩余物料等在搬迁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折旧、损失等进行的赔偿。具体的补偿数额,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经双方评估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