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处置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指建筑垃圾直接作为原料使用或再生使用。资源化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将循环经济定义为:“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经济增长模式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是大规模生产、大规模消费、大规模废弃老式增长模式主线改革。"这一定义不仅指出了循环经济的核心、原则、特点,也指出了循环经济符合经济增长模式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循环经济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指导思想。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不具备综合应用条件的,应当具备综合应用或者无害化处置的条件"这是该法律对建筑垃圾的直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