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的不断完善,企业信息越来越来透明化,很多企业老板面对繁重的税负压力,导致企业的利润越来越少。并且随着人工成本的逐渐变高甚至很多情况下是没有成本票的,这样企业的利润就无法核算。税务机构为了解决这些账目账本不健全的企业的税务问题,就采取了一种强制征收的手段,就是核定征收,不管企业的利润,直接定额或者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也作为总部经济招商的重要手段,核定征收看起来是一种惩罚手段,在不同的商业模式下运用反而是一种优惠政策,众所周知查账征收需要根据企业的成本、利润、利润及各项扣除等计算,要想企业所得税低,就要有足够的进项把利润做平,成本进项问题就是企业比较头疼的地方。
而核定征收的优势就体现在缺少成本进项、账目利润虚高、所得税压力多大的情况。核定征收不需要考虑进项,直接以开票额为利润,按照利润率进行核定,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种: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明确: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五级累进制5%-35%进行征收,小规模增值税1%,通常附加税为增值税6%,综合税率在3.25%以内。
有限公司可以通过总部经济招商的模式,在有税收政策的地方园区内成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当地的核定征收政策,分包公司一些缺少成本进项的服务业务,常见的服务中心、工作室都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