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资质证书企业的项目主管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应在两年内至少接受一次由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和有关组织举办的专业技能培训。
-申请和评定-
资质评定工作面向全行业开展,企业自愿申请,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企业申报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他行业学(协)会资质;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5、企业近期财务审计报表;
6、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简历及从业资格证书;
7、拥有主要设备及专业工具明细表;
8、企业主要工程业绩和主要合作企、事业单位的满意证书1-2份;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七条 参与评定的企业在递交申请材料后,三个月内由中国舞台美术学会的专家评审小组按资质等级评定标准,通报评定结果。第一次未通过的企业应在递交申请材料的6个月后,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专家评审小组提供的意见书,整改后方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