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这11个农业建设项目,加强对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重庆农业文旅综合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商业计划书、重庆现代设施农业等有关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谋划,为投资申报做好充分准备。
二、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各地各单位要在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紧指导项目单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按流程逐级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储备库。开展储备的项目,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项目储备工作要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储备的项目应符合有关规划(方案)要求,具备基本实施条件。承担过我部相同专项建设项目且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单位,申报项目不得列入储备范围。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地方承担项目应明确所储备项目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严格项目评估审核工作对于已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符合规划要求且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到位的地方项目,要抓紧按程序开展项目评估、审批或审核工作。核定的建设内容、中央投资比例等要符合《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项目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逐一明确中央投资支持方式,主要包括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两种方式。
四、及时推送项目投资库通过批复并拟申请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地方项目,应及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将项目由省级储备库推送到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投资库,项目批复文件应同步上传。未上传批复文件的项目或不符合相关规划和储备指南的项目,我部将按程序予以退回。未纳入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投资库的地方项目,将不予安排列入2023年投资计划。
五、有关要求(一)强化沟通衔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协调衔接,共同做好相关申报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工作,确保前期工作尽快到位,项目建设条件基本成熟,提升储备项目质量。(二)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项目申报政策的宣传和引导,积极扩大政策知悉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项目储备和申报质量,为2023年中央预算内技资需求编报做好准备。(三)加快项目实施。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关键问题,大力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发挥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对稳经济的支撑作用。对于超期未完工项目多、建设进度慢、积累资金多的省份或单位,将视情况减少或暂停安排新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