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类
1、音乐娱乐类
从事网络音乐活动,如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浏览、使用、下载,都需要办理音乐娱乐类网文。
2、演出剧节目表演类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演出剧(节)目类/表演类,通俗讲就是视频直播。网文做视频网址和直播类的用户必须办理,如直播网站,视频门户等
3、动漫画产品类
动漫画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提供互联网动漫产品服务,如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需要办理动漫类文网文。
4、美术艺术品类
美术艺术品活动是指网络艺术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网络艺术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5、直播类
直播平台涉及到唱歌、跳舞、聊天等直播内容,都具有文化内容的传播属性,根据文化部的相关要求,直播平台的相关企业是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展览比赛活动类
展览比赛活动是指将互联网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移动电话等终端,供上网用户浏览、点播、下载的传播行为,需要办理展览类文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五)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七)业务发展报告;
(八)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