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办理危房改造检测鉴定
按照中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自2008年底启动,经过近三年的实践,我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取得了积极成效。为真实反映整改效果,推动国家在十二五期间更好地解决中国农村住房问题,我们一行13人对730户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此次被调研的农村房屋中砖木结构占17.7%、砖混结构占64.7%,木结构、生土结构、石结构及其它占17.6%,房屋仍以砖墙承重结构为主。调研结果表明,农村危险房屋(即C、D级房屋)占到了房屋总数的7%。这些危房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当地工匠所建,结构形式以木结构和生土结构为主。房屋中2000年以后的新建住房占到了总数的8%,且无危房出现。从这些信息看,危房与建造年限和结构形式有着密切关系。下文将针对不同房屋结构形式进行分析,并对房屋修缮加固和重建提出建议,希望能为危房改造工作贡献绵薄之力。
二、危房安全检测鉴定机构
1、根据危房鉴定标准认定,危房可以分为不同等级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三、农村危房改造形式: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农村危房按其危险状态划分D级和C级。D级指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建的危房;C级指局部危险,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或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其中,拆除重建应坚持“一户一宅,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农户自建为主,可采取原址翻建,异地(非)集中建设、盘或置换等方式建设,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由地方统一新建,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
危房安全评估检测——那么当发现危险房屋却不了解其危险程度,是否可以进行危房改造呢?
1、当发现危险房屋时应及时的向村委或相关单位进行反馈,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都有权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危险房屋进行房屋鉴定。
2、危房需要有相关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或者机构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给房地产管理部门审定。
2、当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危房和部分危险点,查清、确认后,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房屋的安全。
3、按照危险大小、影响程度,现场情况,分别以轻、重、缓、急等做相关安排和维护计划。
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的必要性
全国各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不断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国许多城市尚未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些地方建立了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机构,但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短缺,相关的配套设备落后,使检测鉴定中心形同虚设。
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的人员有限且技术水平较低、检测仪器设备短缺或年久失修、检测鉴定手段单一,不能和飞速发展的建筑技术相匹配。而我国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项目收费标准低,机构不能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和购进高精密度仪器,自我生存困难,没有引起地方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国在房屋质量与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但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形同虚设,没有引起地方相关部门的重视。加强对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已成为一个迫切且现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