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投资阿塞拜疆审核办理资料-投资备案
第十五条投资主体可以向核准、备案机关咨询拟开展的项目是否属于核准、备案范围,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告知。
第十六条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共同开展的项目,应当由投资额较大一方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提出核准、备案申请。如各方投资额相等,应当协商一致后由其中一方提出核准、备案申请。
第十七条对项目所需前期费用(包括履约保证金、保函手续费、中介服务费、资源勘探费等)规模较大的,投资主体可以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对项目前期费用提出核准、备案申请。经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前期费用计入项目中方投资额。
国jia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
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二) 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项目核准、备案的;
(三)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投资主体通过恶意分拆项目、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申请核准、备案的,核准、备案机关不予受理或不予核准、备案,对投资主体及主要责任人处以警告。
第五十二条投资主体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核准、备案机关应当撤销该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对投资主体及主要责任人处以警告;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因疫情影响,对外投资企业持观望态度,为规避风险,大部分企业多选择投资较小的第三产业或设立境外办事处。今年,我们将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做好对外经济合作各项工作,积极扩大对外投资规模。积极对接国家及省级平台,用好‘走出去’各项政策资金支持,为我市对外合作项目的前期费用、贷款贴息、大项目奖励、境外园区建设等方面争取更多资金。我们也将引导支持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开拓市场,鼓励有意向的企业主动寻求投资合作机遇。”市商务局外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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