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布式光伏的屋面承载力测试方法
一、重庆分布式光伏的屋面承载力测试,屋顶光伏有关事项:
1、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建筑物使用功能、立面要求、区域气候条件和设备安装等条件,为用户提供性能稳定、安全节能、经济适用和便于清洁维护的光伏系统。
2、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3、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4、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有完整的设计文件。系统各组成部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系统中主要部件(电池板、支架等)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5年。
5、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文件应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方可开始施工。
6、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应纳入建筑电气设计,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及其他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7、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各地区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和具体的安装条件等综合因素进行设计。
8、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要兼顾建筑立面的美观及周围环境的协调,建筑整体方案也要为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置创造条件。
9、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和其它部位的太阳能电池板、支架及连接管线应与建筑功能和建筑造型一并设计,不得影响建筑功能和建筑造型。
二、重庆分布式光伏的屋面承载力测试,评定目的及范围
本次检测鉴定目的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对该厂房现状进行检测,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及理论分析验算,评价结构的安全性,提出鉴定结论及建议,为甲方今后的维护和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3主要技术依据
1)《工业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
5)《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技术规程》J10973-2007
6)《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 08-804-2005
7)《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程》YB9257-96
8)《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9)《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11)《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12)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设计施工图与竣工图及终设计文件、施工纪录、改造与使用纪录。
4主要检测内容
1)现场调查结构承受的荷载和作用,对结构整体完整性、结构整体变形、结构锈蚀状况、关键承重构件及节点的变形与损伤、支座节点的工作与功能现状等进行现场检测,详细记录检测信息,特别是承重结构有损伤的部位、范围和程度。
(2)观察屋面维护结构现况,确定有无漏水现象,判断其工作环境。
根据以上要求,本项目现场检测内容包括:结构体系布置及轴线尺寸复核、结构变形测量、构件尺寸测量、构件变形测量、结构腐蚀检测、构件及节点零件变形与损伤检测、焊缝无损检测和螺栓连接质量检测。
三、重庆分布式光伏的屋面承载力测试,光伏面板的结构可按下列方式分为两类:
(1)分离式光伏面板:只具有发电功能,不作为围护结构的面板;建筑需要围护功能时须另设密封的采光**或幕墙。这种面板要设单独的支架,支架连接在主体结构上。这种光伏建筑是一体化设计,两层皮。
(2)合一式光伏面板:既具有发电功能,又是采光**或幕墙的面板。又称为建材式光伏面板。由于发电和建筑功能合一,建筑外皮只需一套面板,一套支承。这种光伏建筑是一体化设计,一层皮。合一式光伏结构系统与普通玻璃幕墙和采光**大体相同,可以套用玻璃幕墙和采光**的设计方法;分离式光伏结构系统在普通玻璃幕墙和采光**的外侧附加了一个单独的结构,工作性质又不同于一般的幕墙和采光**,必须进行专门的设计。
1.2光伏结构系统应进行结构设计,应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变形能力。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5年。预埋件属于难以更换的部件,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宜按50年考虑。大跨度支承钢结构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主体结构相同。
1.3光伏结构系统的设计目标是: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抗震设计的光伏结构系统,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应能正常使用;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应仍可使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支承骨架不应倒塌或坠落。
1.4非抗震设计的光伏结构系统,应计算重力荷载和风荷载的效应,必要时可计入温度作用的效应。抗震设计的光伏结构系统,应计算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效应,必要时可计入温度作用的效应。
1.5光伏结构可按弹性方法分别计算施工阶段和正常使用阶段的作用效应,并进行作用效应的组合。
1.6光伏结构系统的构件和连接应按各效应组合中不利组合进行设计。
1.7光伏结构构件和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荷载和作用效应的设计值。按荷载与作用标准值计算的挠度值不宜**过挠度的允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