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投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投资R人全体签字,如果是国企还需上级批复文件;
3、打款到指定银行,进账单验资备用;
4、验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出具验资报告;
5、填写工商注册申请表,到工商领取;
6、提交工商注册申请表,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及F复印件(加盖红章),个人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名称核准单,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营业执照批下来后到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J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京暂住证、劳动用工证、进京经商证明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G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